秋季推进小组合作学习与管理工作的办法
更新时间:2023-04-14 02:39

秋季推进小组合作学习与管理工作的办法

秋季推进小组合作学习与管理工作的办法

继续根据《夷陵区中小学小组合作学习“过三关”“闯三级”课堂教学打磨工作方案》和教育局在全区整体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强化小组合作学习与管理的试验与推广要求,严格按照《小溪塔街道中心学校关于全面推进小组合作学习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我校的小组合作学习与管理。

一、课堂教学校级打磨验收办法

根据夷陵区中小学小组合作学习“过三关”“闯三级”课堂教学打磨工作方案,结合小溪塔街道中心学校小组合作学习与管理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教师打磨要求过四关,即“教学设计关、课堂教学关、经验文章关、教学成绩关”,闯四级即“学科组、校级、镇级、区级”的要求,各校校级打磨及验收按以下办法执行。

1、学科组验收。对象为各学科组未过关的教师。标准仍继续执行街办的中级考核方案,方法与上一年度的考核方法一致,(时间及具体指标视中心学校的要求而定)

2、校级验收。严格按照上学年度的校级打磨验收方案,在本学期结束前对学科组合格教师进行校级打磨验收,校级打磨验收必须根据“小溪塔街道中小学小组合作学习课堂规范评价量表(中级)”按“1+x”模式实行“同伴互助,小组捆绑打磨验收”,采取由校长、区级小组合作示范教师、镇级验收合格的校级管理干部担任导师和评委双重身份进行小组内打磨和验收,并结合验收课、学校巡课、三小文章及教学成绩认定校级合格教师。

二、课堂教学镇级验收办法。依据中心学校新学年的教学方案进行考核。

三、合格班级、示范班级创建

班级创建要求过四关,即“课堂教学关、经验文章关、班级建设关、实施效果关”,闯四级即“年级组、校级、镇级、区级”,创建验收步骤及认定比例参考合格教师、示范教师的打磨验收办法实施,合格班级、示范班级主要是以班级为单位的合格教师比例来确定。

四、评价与管理

结合中心学校相关的奖励和评价方案,学校沿用上学年的办法进行奖励,以确保我校的小组合作学习的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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